【背景】
自1990年起,金基斯博士(Dr. Chris Kempling)便受雇在加會大卑斯省(British Columbia) 的Quesnel學區擔任駐校輔導員。他擁有兩個碩士學位和一個心理學博士學位,亦是BC Association of Clinical Counsellors的註冊臨床輔導員。金基斯博士又是執業兒童治療師,部分時間個人從事婚姻和家庭輔導工作。金基斯與妻子Bernice結婚二十八年,他的妻子自己經營電腦培訓工作,二人育有三名子女,並有一個孫子。
【事件簡介】
1997年的春夏兩季期間,金基斯博士向某位報章編輯寫了三封書信,表達他對卑斯省教師聯盟(BC Teachers' Federation)的做法表示擔心,因他們打算實施贊成同性戀的卑斯省中小學課程。金基斯博士曾私下寫信給那聯盟,但沒有結果,於是才向那位編輯寫信。金基斯博士引用之前出版的醫學和心理學研究資料,並指出很多宗教群體也認為同性戀行為有違他們的信仰。
2000年夏季,金基斯博士再向那位編輯寫了三封書信,反對彩虹聯盟(Rainbow Coalition)試圖威脅Quesnel區市議會(Quesnel City Council)宣布成立同志光榮日(Gay Pride Day)。那三封書信出版後,有一位非教育界的Quesnel區市民向校董會投訴,但校董會沒有採取行動,於是那人再向卑斯省教師公會(BC College of Teachers)投訴,教師公會就控告金基斯博士「違反行為操守」。教師公會經過調查之後(然而調查過程完全沒有接見金基斯博士),在2002年5月裁定金基斯博士罪名成立,要求他停職一個月。之後他再因表達他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被停職三個月。期間他的生活也面對困難,所以要去駕駛垃圾車,他的家庭也面對巨大壓力,他的妻子特別感到困擾。
金基斯博士向卑斯省最高法院(Supreme Court of BC)提出上訴,指出自己的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受到侵犯。此外,教師公會無法提出任何證據,證明學校的制度受到破壞,校方也沒有發現有任何學生或家長感覺受到冒犯。2003年7月Justice Ronald Holmes再審理這案件,於2004年2月3日裁定金基斯博士上訴失敗。
金基斯博士決定向卑斯省上訴庭(BC Court of Appeal)提出上訴,因是次案件會對所有從事受管制行業的基督徒帶來巨大的影響,這類案件通常會用來作為處理各類職業訴訟案件的參考先例。很不幸,2005年6月13日,上訴庭維持原判,金基斯博士後來上訴至加拿大最高法院(Supreme Court of Canada),但2006年1月,最高法院表示不受理這案。
金基斯博的厄運還未完結,2008年,卑斯省教師公會再次「調查」金基斯博士,最後指控他犯了十二宗罪(主要包括他投稿到加拿大報章和在德國期刊發表文章),9月將會進行四天的聆訊,若他罪名成立,他很可能會面對更漫長的停職處分,甚或他教師的生涵將會結束。
【支持金基斯的辦法】
金博士為了自己和他人的言論自由據理力爭,付上巨大代價,不單曾被停職四個月,還備受無理的攻擊,他的訴訟費用也相當驚人,達12萬加元,而面對08年9月新的聆訊和以後的訴訟,他亦需要更多資源。
如果你希望支持金基斯博士, 可直接捐款至Christian Public School Teachers' Legal Defense Fund
了解更多有關資料及最新消息,請瀏覽以下網頁:
http://www3.telus.net/chriskempling/
http://www.bcptl.org/rights.htm#Feb5letter
http://www.lifesitenews.com/ldn/2005/sep/05093005.html
http://www.catholiceducation.org/articles/persecution/pch0080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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