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「婚姻的意義──維護一夫一妻制」系列研習組第二回花絮】



  性文化學會「婚姻的意義──維護一夫一妻制」系列研習組第二講,於2013年10月28日假九龍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泉福堂舉行,是晚參與人數約50位。婚姻作為人類基本的善之一,有其獨特的意義,上回討論到「一夫一妻婚姻觀」(conjugal view)及「修正主義婚姻觀」(revisionist view)的分別,「婚姻」及「友誼」在本質上的差異,社會規範的只是婚姻制度。

  是晚首先由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教授鄭順佳博士為大家講授 第二章〈婚姻是全人的結合〉 Chapter 2 Comprehensive Union。婚姻是將二人整全地結合:第一,身體與心靈的結合;第二,共同繁衍後代、家庭生活及家務;第三,進入恆久和排外的委身。

  鄭教授解釋了這三個層面如何使婚姻變得獨特。從兩個個體講起,男女在身體及心靈上彼此協調及互補,以婚姻房事向對方表達自由和愛意,以及彼此委身的承諾;而這種有機(身體)聯合使雙方繁殖功能被完整地實踐,生育為婚姻本質所指向之目的,個體並無法覆行繁殖。

  於是,二人全面的聯合成為婚姻所朝向的善,在繁衍、家庭生活及家務上,婚姻要求夫婦多方面的合作,共同分擔並為生兒育女作準備,而隨著新生命的誕生及發展,夫婦在孕育的過程亦得到益處。婚姻在法律上的完成包括交媾及養育孩子(領養/生產/懷孕),婚姻誓言中表明恆久和排外的委身,是支持夫婦整全聯合及維護兒女成長,以達致新生命之善。修正婚姻觀以感情聯合為主要,第二及三個層面只屬選擇性,因此,所認為的婚姻不必然有生育的指向以及恆久和排外性的委身。

  接著,伯特利神學院教授李少秋博士續論 第三章〈為何國家要維護婚姻制度?〉Chapter 3 The Stage & Marriage。自由論者認為情愛是兩個人之間的事,不用國家規管;而激進論者則認為婚姻並沒有鮮明的公共價值。不過,公證婚姻 (Civil Marriage) 作為國家的支柱,要規範的並非男女間的關係,而是會產生下一代的男女性關係,讓小孩子能在雙親長期而穩定的照顧下健康成長,成為獨立、健康及正直的市民。文明是建基於有承載力的婚盟 (strong marriage)。

  公證婚姻亦有其公共價值及社會效益,國家要規管婚姻,就如道路交通需要規管一樣。穩固的婚姻關係可減少國家干預及承擔撫養孩童的成本、減低國家干預人民私人生活的空間、創造財富、對夫婦及孩童的身心都有正面影響等。社會科學的研究亦指出,兒童最適宜在穩定的血緣父母家庭中成長;相反,當婚姻觀念被輕視時,受影響最大的,往往是貧困的家庭。

  那麼,婚姻的定義又可否改變,重新塑造呢?就像下棋自有其規則,不能任意變更;婚姻亦有其鮮明特徵,譬如婚姻要求長久委身,婚姻的善必須透過委身的關係來達致等。此外,婚姻與家庭之間的緊密連繫亦不容?煞。

  下一回的研習組將會討論 第四章〈修改婚姻定義的害處是甚麼?〉,舉辦日期為12月16日,時間與地點不變。講員是中國神學研究院副教授雷競業博士,內容精彩,不容錯過。本會尚存小量What is Marriage? 一書可供購買,請聯絡本會同工鄭小姐 3165-185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