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一屋簷下

朱小海

第 2188 期 (2006 年 7 月 30 日) ◎ 真情真性


我有一位同學,結婚後與父母同住,為了避免婆媳之間出現張力,每晚主動負責洗碗,有時連衣服也要洗。有一天太太跟他說:「老公,我覺得跟老爺、奶奶一起住也很不錯啊。」至於他媽媽,也覺得一家人相處得很融洽。同學跟我說,她們也不知道他為此付上多少代價,但看見婆媳相處融洽,就覺得雖然一天辛苦工作後還要做家務,也是值得的。

年輕的一代的夫婦為避免跟父母相處時發生衝突,都傾向結婚後搬出來住,但無論是買樓還是租屋,沒有一定的經濟能力是不可能的。如此一來,不單婚期因而推遲,生育大計也往往要一拖再拖。「遲婚少生(以至不生)」成了普遍的現象,不要說曾特首的「三子」政策,要維持「兩個夠哂數」也不容易,繼而又衍生人口老化的問題。

然而,起碼對信主的家庭來說,我認為仍是可以鼓勵年輕夫婦結婚頭幾年跟父母同住,待經濟穩健後才搬出來住。我曾建議教會開辦「給外父外母、老爺奶奶的婚前輔導課程」,現在我仍然認為這是值得考慮的,甚至認為這應如同「交友、戀愛、婚姻」這類題目,不一定要等到進入其中才學習,而應「滲透」在平常的媽咪團契、夫婦團契的內容中。當然,現在年輕的一代也愈來愈不懂跟長輩相處,有許多需要學習的地方。兩代人相處永遠存有壓力,不可能完全解決。不過壓力這回事從來就不是一個有或無的問題,而是在於如何減低外在的壓力,和提高內在抗壓力,讓當事人不要陷入「爆煲」邊緣,甚至能與壓力共舞。相信這仍是可能達標的。

倘若兒子和兒子的女朋友,感到未來老爺、奶奶是可以同一屋簷下的,就可以鼓勵他們早日成家立室,兩代人甚至三代人同住。而且父母若不成為子女婚姻關係的阻力,就常常能進而成為他們婚姻關係中的助力,幫助他們化解許多衝突。

現在的社會愈來愈將家庭描繪得不適合人居住,然而教會應該有責任幫助信徒以至社會大眾建設健康的家庭,讓家庭成為我們得力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