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真有邪的小孩

朱小海

第 2191 期 (2006 年 8 月 20 日) ◎ 真情真性


有一次跟太太參加她一位親戚的浸禮,順便在該間教會崇拜。當天是一位負責兒童事工的男傳道講道,話題自然離不開小朋友。傳道人提到教會剛舉辦一個兒童夏令營,這位傳道人在營會中挑戰這群小朋友:「你們肯不肯為耶穌((目訓))街(露宿街頭)?」結果這群兒童全都舉手說願意。傳道人問:「有多少成年基督徒願意為耶穌這樣做?你看這群小朋友比我們這些成人還愛主呢!」

我不知道營會中的上文下理是甚麼,為甚麼挑戰的內容會是露宿街頭,但我敢說,如果當時挑戰的內容是「你們肯不肯為耶穌不打電玩、不上網、不看電視、不吃零食」諸如此類的事情,形勢一定大有不同。對小朋友來說,他們根本搞不清露宿街頭的真正意義,說不定還會認為這是件緊張、刺激、充滿冒險性的玩意兒呢!

其後這位傳道人又說:「我們常常以頑皮來形容小朋友,但心理學家告訴我們,小朋友做六件對的事,才會做一件錯的事,為甚麼我們不看看他們做的那六件對的事?」

我也不知道這個研究的出處在哪?但我相信,任何人──不管成年或是小童──毋須一件好事也不做、全然邪惡,才堪以壞來形容他。一個員工如果每辦理七件事務,就有一件出錯,相信老闆也很難認為這是一位優秀的員工。做父母的要「賞善罰惡」,如果從不稱讚孩子的好行為,就難以強化他們的好行為,鼓勵他們繼續往善的道路行走;但如果對他們偏差的行為視而不見,又怎能及時作出糾正,避免「小時偷針,大時偷金」的情況?

基督教強調人是按上帝的形象而造,所以人性對美善有一種求索,而且人在母腹時已具有不可褫奪的尊嚴。但基督教也強調人類是全然墮落的,人的罪性不僅受環境影響,更是蟄伏在人性深處,隨時候命。上帝形象和墮落罪性之間有一種張力,單強調其中一面都有偏差。過去社會對小孩子「賞善」不足,想不到現在又鐘擺到另一極端,避談「罰惡」,同樣不好,甚至更不好。

小孩子是天真的,但我們對人性卻不要太過天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