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不是阿嬌……

朱小海

第 2195 期 (2006 年 9 月 17 日) ◎ 真情真性


作為阿嬌(鍾欣桐)擁躉的我,對於阿嬌被偷拍一事,自然義憤填膺。大概因阿嬌的形象一向不錯,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接獲有關的投訴已接近三千宗!這大概會成為打擊淫賤傳媒的重要一仗。不過我卻在想,如果受害人不是阿嬌,市民的反應會那麼激烈嗎?

我當然不懷疑婦女團體和一些監察傳媒組織的正義感,但我卻擔心對好些市民來說,他們所捍衛的,只是自己的偶像,而非社會的公義倫理。本來兩者並沒有衝突,但考慮到前一陣子商業電台「架勢堂」舉辦「我最想非禮的香港女藝人」選舉,雖然遭到社會輿論嚴厲的批評,但節目主持人森美小儀的擁躉們卻一直硬撐事情沒甚麼大不了,是社會人士小題大做而已;這種對自己偶像的盲目支持,不禁令人擔憂我們的社會是否愈來愈走向價值虛無,只剩個人好惡,沒有客觀是非──或者是將是非觀念建築在個人好惡之上。所以,對一個既是森美小儀又是阿嬌擁躉的人來說,他既可以在支持「最想非禮的女藝人」選舉之餘,又同時反對《壹本便利》刊登阿嬌更衣照,而且不覺得兩者有矛盾衝突。這是很值得我們關心的現象。

前幾年謝霆鋒「頂包案」中,有霆鋒的擁躉認為社會人士(以至警方)刻意針對霆鋒。然而如此人證物證俱在的犯法行為,根本跟針對無關,倒是擁躉們「目無王法」的想法,最值得爭議。不過,也不要怪擁躉們年少無知,在阿嬌事件中,一位我一向敬重的作家,竟認為若《壹本便利》道歉就是承認自己做錯了,也就是放棄了傳媒監察公眾人物的責任,放棄了傳媒要努力揭發公眾人物不願讓大眾看到的私密的責任。這種講法真是顛三倒四,因為照他所言,所有藝人更衣、如廁、洗澡等私密,傳媒都有責任要努力揭發囉!這實在叫人悲哀的感到,某些據稱崇尚獨立思考的文化人,已被某種意識形態所牢籠,失去分辨新聞自由與新聞暴力的能力。難道我們支持傳媒監察政府之餘,就必須無可奈何地接受他們有權「監察」藝人的私生活以至性生活?難道因為傳媒有某方面的正義行為,就連其他方面的邪惡行為都變得合理?當然,又或者,某些文化人已甘心淪為「食客」,只顧「食君之祿,擔君之憂」!

嗚呼!這真是一個良知迷惘的年代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