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跨運的固有策略】國際同志組織發表報告 展示跨性別改變世界的策略

招雋寧(特約撰稿員)

你知道2020年跨性別運動發展將如何嗎?國際組織近月發表報告,回顧並展望歐洲的跨運策略。知己知彼,維護家庭陣營能在同志社運中發掘智慧嗎?

報告連結新聞和律師界精英

名為「只顧成人?為青年而設的性別承認法律實務典範(Only Adults? Good Practices in Legal Gender Recognition for Youth)」報告共63頁,由三個組織共同發表,分別是國際同志組織IGLYO(國際女同性戀、男同性戀、雙性戀、跨性別、酷兒、雙性人的青年和學生組織)、著名新聞社路透社旗下的「湯森.路透基金信托」,以及主力撰寫報告的跨國律師事務所大成Dentons。

內容提到推動跨運可用上的「最佳」語言和策略。筆者已在另一文章描述了他們如何影響青少年的策略,本文將記述他們回顧固有的跨運策略。

跨運策略一:出人權王牌

報告詳細解釋人權論述的運作。

最常見的當然是「免受歧視」和「平等權利」,儘管同志運動不見得渴望真正的平等和包容。它接著舉出要「符合兒童最佳利益」、「兒童的聲音要被聽見」的人權。除此以外,還有「獲法律承認」、「獲得醫療」,「兒童發展」和「私生活」的人權。

總的來說都是冠冕堂皇、無人反對的標語。人權作為標語,一般都符合人的道德直覺。在策略而言,只要運動議程能為標語「作個說法」,就能在法院和政治上借助人權的皇牌之力。

怎樣「作個說法」?報告就「兒童發展權」舉出這樣的例子:「當父母阻礙跨性別青年自由發展其身份,國家應採取行動,拒絕向父母給予監護權。」這報告幫助人理解,為何阻止6歲兒子變性的父母要被上到法庭,甚至褫奪監護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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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運策略二:動用聯合國的工具

報告接著「教路」,要用國際人權法院或人權監察組織所現有的工具,包括:

  • 「禁止強制絕育的酷刑」:不需手術即可改變法律上的性別身份
  • 「消除年齡歧視」:取消「年幼」限制,迴避父母的阻撓
  • 承認性別的權利」:將心理性別推到人權層面,以法規承認
  • 「跨性別體制的要求」:變性定義自決、變性程序透明、快速和簡易

此外,還有「最高醫療規格」、「符合兒童最佳福祉」和「被視作會被歧視的弱勢」等等。

事實上,此報告談及的策略,與香港政府在2017年推出的《性別承認諮詢文件》不謀而合。而這策略就是讓動用聯合國的語言系統,改革教育、醫療、承認法和歧視法,全都覆蓋跨性別這種政治身份。

再者,在香港的爭議裡曾有議員提出,手術後改變法律的性別身份的做法屬於酷刑對待,當時顯然引用了上述「禁止強制絕育的酷刑」的工具。其後,亦有人指出聯合國酷刑專員的說法,透過引用不相關的絕育事例和不停自我引用,從而堆砌出「變性酷刑論」。

跨運策略三:推舉「變性」的理想國

跨性別運動的社會改革,報告和盤托出。撰寫報告的法律專家推舉挪威,馬爾他和比利時三國,並稱他們為「實務典範國家」。

跨性別運動的理想國是怎樣的?報告推崇「自我聲明模式」,既快捷,行政費用又便宜。快捷的原因之一是包括了不需在改變性別身份前,進行任何醫療診斷、用藥或任何手術。即使有治療費用,亦祇撥歸公共醫療的資助。

其次還要給6歲至16歲的未成年者去變性。而且,在當地的婚制和父母法定地位都需要配合。丈夫變太太後,其「同性」婚姻獲得同性婚制的承認;爸爸變媽媽後,「她」可擁有一切法律上屬於媽媽的權利。

除此之外,還有無性別紀錄的出世紙和成立法定第三種性別,都是報告所表揚的「實務典範」。最後,還要保障跨性別人士,訂立反歧視的法規。

要留意的是,上述的「理想」在香港2017年的諮詢文件中,除了婚制問題,基本上已全獲諮詢。

延伸閱讀:
《英國周刊旁觀者》|《LifeSiteNews》|《2017年性別承認諮詢文件》|《變性手術酷刑論的系譜學研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