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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國會通過修法 倘生效學校表格「家長1、家長2」取代「父母」

陳婉珊(研究主任)

Father Mother replace to parent 1 2

法國國會已通過修訂案,將學校表格欄的父母一欄改為「家長1」及「家長2」。有關法案仍需經過參議院辯論。

2019年2月,英國《電訊報》報道,法國國會已通過新法,學校表格上「父」及「母」的稱謂將更改為「家長1」及「家長2」。有關修訂仍需通過保守派佔多數的參議院,若否決則回到國民議會(National Assembly)作最後投票。

上述改動為新通過的修訂案的其中一項。多數黨REM議員Valérie Petit表示學校表格由去飯堂以至同意學生的課外活動,都需要家長填報,而「父母」的措詞讓多元化的家庭為難:「我們發現有家庭在舊式的社會及家庭模式的選項下一籌莫展。對我們來說,這條法例是社會平等的指標。」社會黨議員Joaquim Pueyot同時讚揚改革是關於尊重和尊嚴:「你不能想像當孩子感到受不同對待的後果」。法國最大的家長聯會FCPE亦認為新改動對不符主流家庭標準的孩子而言是好事,有助減低欺凌。

另一邊廂,保守的共和黨員或右翼議員則持相反意見。保守黨議員Xavier Breton表示:「當我聽到人們說這是一個舊式的模式時,我會提醒他們,今天共諧連理的——不管民事或婚姻——大約95%是男女情侶。」另一保守黨議員Fabien Di Filippo則譴責改革是以平等之名推倒包括家庭在內的參照點(points of reference)。右翼議員Eric Ciotti批評左翼毫無誠信:「他們信誓旦旦說這是幻想,不可能發生的。對性別的否定解構了我們社會的平衡。」

將表格上的「父母」欄更改為「家長1、2」的建議曾在2013年制度化同性婚姻時提出過,但最後沒有加入法案。現時的教育部長Jean-Michel Blanquer亦反對今次的改革,認為毋須透過法律推行。

婚姻不僅僅是個人權利,也是社會的基本制度。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常問他們結婚到底干異性戀底事?他們結婚又不會取代或危害異性婚姻,始終異性戀婚姻仍然會是社會主流。事實擺在眼前,怎會不關事?相愛是私人事,但婚姻制度則是大眾的事,影響每一個人,包括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及社會文化。譬如為了遷就少數的同性家庭,「父」或「母」的獨特意義也要讓路,變成失卻獨有內涵的「家長」。

新聞:
https://www.telegraph.co.uk/news/2019/02/14/schools-france-replace-mother-father-parent-1-2-controversial/